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产业创新的“主力军”,其创新效能直接关系新质生产力发展成色。江苏省环保集团作为省属高科技环保领军企业,集团纪委深刻把握党中央战略考量,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以全流程精准监督破解创新梗阻,推动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靶向问诊:找准创新融合“堵点”精准破题
监督的生命力在于精准,破解国企科技创新难题,首先要找准制约创新融合的“中梗阻”。集团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清单化排查+穿透式调研”打通监督堵点,为科技创新精准“画像”。通过贯通协同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推动集团党委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专项巡察,累计召开专题座谈会2次、与关键岗位人员谈话110余人次,下沉10家二级企业、2家重点三级企业实地调研,系统梳理出创新资源配置分散、子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等共性问题。
立足环保主业特性,监督重心精准锚定高端装备制造、循环产业、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战略领域,通过“专项督查+季度通报”机制,督促研发投入向关键核心技术倾斜,推动破解污水处理膜材料、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卡脖子”技术瓶颈。针对人才这一创新核心要素,聚焦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开展监督,就优化科研人才薪酬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强化子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等提出8条针对性建议,推动形成“靶向引才、精准育才、用心留才”的创新生态。
协同发力:压紧多元主体“责任链”聚力攻坚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是涉及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的系统工程,需构建“大监督”格局凝聚合力。集团纪委牵头建立科技创新监督协同机制,将组织、人事、财务、企管、科技等职能部门纳入监督共同体,通过月度会商、季度督查、年度考核,推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建立“责任清单+问题台账+整改闭环”管理模式,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等纳入监督重点,实现“监督—反馈—整改—提升”全流程闭环。
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廉洁风险高发环节,精准布设监督“探头”:在资金使用方面,紧盯研发经费预算编制、拨付使用、审计验收等环节,推动建立“经费使用负面清单”,防范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问题;在项目管理方面,对项目评审、技术验收等关键节点实施“嵌入式”监督,严禁“量身定制”评审标准、违规干预技术路线选择等行为。通过严肃查处创新领域不作为、慢作为及腐败问题,先后问责3起履职不力案件,为科技创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制度赋能:激活创新主体“源动力”长效保障
激发国企创新活力,既需精准监督“加压”,更需制度保障“松绑”。集团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协助党委出台《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措施》等制度,创新推行“创新积分制”,将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纳入积分管理,与薪酬晋升直接挂钩,破解“创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难题。
借鉴国企创新改革先进经验,推动实施科技研发“揭榜挂帅”“赛马”机制,赋予“揭榜人”在攻关方案制定、技术路线选择、团队组建等方面的自主权,监督保障“权责利”相统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建立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中,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不因科研路线调整、成果价值波动追究相关责任,打消科研人员“不敢闯、不敢试”的顾虑。针对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监督推动组建兼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立“研发团队—技术经理人—市场主体”常态化对接机制,上半年推动5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转化收益同比提升40%。
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既要“敢创新”,更要“善创新”;既需“动力源”,更需“护航者”。江苏省环保集团纪委的实践表明,唯有以精准监督破解堵点、以协同监督凝聚合力、以制度监督激发活力,才能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扛起创新主体责任,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黄建 作者系江苏省环保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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