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正式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到 2030 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达 800 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 500 万千瓦,全力打造 “中国光热之都”。
根据措施,青海将分年分批开展独立光热项目优选,每年规模约 100—200 万千瓦,通过竞争性评选确定项目,重点考量调节性能、技术先进性与建设成熟度。技术层面,原则上电站单体规模不低于 30 万千瓦,优先采用塔式、槽式等高参数技术路线,待 30 万千瓦等级成熟后,逐步推广 60 万千瓦等级示范应用。
要素保障与价格支持同步落地。青海建立 “一项目一专班” 机制,为重点项目开辟用地、用林、用水等审批绿色通道。价格方面,存量项目执行市场化电价方案,增量项目可独立开展机制电价竞价,竞价下限从 0.55 元 / 千瓦时逐年退坡,2030 年与煤电基本相当。
截至目前,青海已投运光热装机 50 万千瓦、在建 110 万千瓦,合计 160 万千瓦。此次目标意味着未来数年需新增在建在运规模 640 万千瓦,将有力支撑青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我国光热发电产业实现成本与技术的双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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