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方便各申报单位精准把握政策要求,高效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 2026 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95 号)核心内容梳理如下,从支持方向、申报要求、流程节点三大维度形成清晰指引:
一、四大支持方向:额度、要求、绩效目标全明晰
| 支持类别 | 指南代码 | 核心支持方向 | 单项资助额度 | 执行期 | 关键申报要求 | 核心绩效目标(需全部达标) | 推荐限额 |
|---|---|---|---|---|---|---|---|
|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 1001 | 聚焦国家 / 自治区级高新区、农高区等载体,支持域内企业科技研发,优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 ≤100 万元 | ≤3 年 | 1. 鼓励与高校 / 科研院所联合申报2. 自筹资金:财政资金≥1:1 | 1. 科技成果转化≥2 项2. 科技型企业投融资≥200 万元3. 技术合同交易额≥100 万元4. 培训技术服务人员≥15 人次5. 提供技术咨询≥20 人次 | 各盟市限报 15 项;满洲里、二连浩特限报 5 项 |
|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 2001 | 支持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需与产业升级紧密相关 | ≤70 万元 | ≤3 年 | 1. 同一创新平台仅能申报 1 项2. 高校 / 科研院所牵头需联合区内企业,企业牵头需联合高校 / 科研院所3. 企业牵头自筹资金:财政资金≥1:1 | 1. 科技成果转化≥2 项2. 技术合同交易额≥200 万元3. 提供技术咨询≥50 人次4. 培训技术服务人员≥15 人次 | 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推荐 |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3001-1(转化类) | 面向产业创新的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侧重公益属性与示范效应 | ≤80 万元 | ≤3 年 | 1. 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清晰,不支持纯研发或纯盈利项目2. 企业牵头鼓励联合高校 / 科研院所,优先高新技术企业3. 企业牵头自筹资金:财政资金≥1:1 | 1. 科技成果转化≥3 项2. 科技型企业投融资≥100 万元3. 培训技术服务人员≥20 人次4. 提供技术咨询≥50 人次 | 各盟市限报 15 项;满洲里、二连浩特限报 5 项 |
| 3001-2(乡村振兴类) | 支持乡村振兴帮扶旗县,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开展成果转化 | ≤80 万元 | ≤3 年 | 同上,农牧业项目优先聚焦优势特色产业 | 同上 | 每个帮扶旗县限报 2 项 | |
| 3001-3(公共服务类) | 支持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 ≤50 万元 | ≤3 年 | 需具备服务能力,已为一定数量企业提供过服务 | 1. 科技投融资≥1000 万元2. 技术合同交易额≥500 万元3. 培训技术经纪人≥30 人次4. 培训技术服务人员≥20 人次5. 提供技术咨询≥50 人次 | 各盟市限报 4 项;满洲里、二连浩特限报 1 项 | |
|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 4001 | 支持 40 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团队,围绕自治区优势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 ≤20 万元 | ≤3 年 | 1. 申请人为申报单位在编职工,聘副高及以上岗位且连续工作≥3 年2. 需提供 2024 年 11 月后科技查新报告 | 自行设定(需匹配申请额度与研究实际) | 各归口管理部门限报 5 项 |
二、申报核心要求:单位、负责人、项目三大维度门槛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主体资格:需为内蒙古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注册),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央驻区单位,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
能力条件:需具备较强科研能力、人才团队及完善的项目 / 经费管理制度,企业牵头需提供近 3 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2 年提供成立以来报表);
特殊要求: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多项目统筹设岗或单项目设岗。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年龄限制:不超过 60 周岁(1965 年 11 月 30 日后出生),退休前无法完成项目的需提供返聘 / 延迟退休承诺;
限项规则:
不得同时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在研项目;
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 项的,不得申报前三大类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等除外);
仅能选择 1 个研究方向申报;
资格排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作为负责人。
(三)申报项目要求
结构限制:可设课题≤3 个,牵头及参与单位总数≤5 家,负责人需担任至少 1 个课题负责人;
成果导向:考核指标需为新技术、新产品等标志性成果,以论文为核心目标的项目不受理,核心知识产权需归内蒙古独有或共有;
联合申报:需提供联合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需加盖双方公章及法人代表 / 课题负责人签字;
伦理与诚信:无科研失信或信用 “黑名单” 记录,涉及人体研究、人类遗传资源的需符合《生物安全法》等规定,涉及科技伦理的需提供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流程与关键节点:线上填报 + 电子签章,时限需严守
(一)申报平台
唯一渠道: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线下申报不予受理。
(二)关键时间节点
| 事项 | 时间 | 注意事项 |
|---|---|---|
| 网上填报起止 | 2025 年 12 月 1 日 8:00 - 2026 年 1 月 19 日 16:00 | 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提交 |
| 电子印章办理 | 建议申报截止前 7 天以上 | 需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ws.nmgca.com:8880)办理,用于申报书签章 |
|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 2026 年 1 月 26 日 16:00 前 | 需通过系统确认推荐,上传推荐文件扫描件及盖章清单 |
(三)流程步骤
账号注册:已注册单位直接登录,新单位需提交注册信息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生成管理员账号;
账号分配:管理员为申报人分配账号,申报人需通过个人账号填报,不可用管理账号直接申报;
材料上传: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PDF 格式,≤10M,彩色扫描),提交至管理员审核;
在线签章: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为申报书加盖电子印章(单位公章 + 法人代表名章),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部门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材料完整性、相符性,按时完成系统推荐与材料上传。
四、重要配套信息
政策依据:申报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23 号);
电子印章办理:咨询电话 0471-962366(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业务 / 预算):0471-6328603(韩志奎)、0471-6328604(杜欣);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471-6328801(周文立);
科研诚信:0471-6328633(田仓,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财政厅科技文化处:0471-4192192(陈福生);
附件下载:申报书模板可在信息系统内下载(分 “自由探索类 / 基地建设 / 区域创新”“成果转化” 两类)。
建议各申报单位尽早启动材料准备,重点关注自筹资金证明、联合协议、电子印章办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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