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技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科技厅近日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未来产业研发计划项目指南》,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重点方向,旨在强化原始创新与颠覆性创新,推动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设置:三级分类精准布局创新链条
本次计划设置前沿探索、重点、重大三类项目,覆盖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示范的全创新链条,适配不同技术成熟度项目需求:
未来产业前沿探索项目:聚焦科技前沿,支持实验室研究、理论探索或初步原理验证阶段的原始创新,核心产出为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原型或高水平学术成果。
未来产业重点项目:面向已完成初步原理验证的关键技术,支持实验室样机开发或功能验证,目标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战略性创新产品(如样机、核心部件、软件系统等)。
未来产业重大项目:针对技术相对成熟、具备规模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系统原型集成、典型场景示范及初期商业化,重点完成技术经济性验证与市场模式探索。
二、申报程序:四阶段推进 明确时间节点
申报工作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线上开展,分四个关键阶段推进,各单位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阶段:2025年11月7日15:00至11月27日17:00.申报单位需完成申报材料填报、附件上传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申报材料须无违法违规、涉密及敏感信息,且同一项目不得多头或重复申报。
初审单位审核推荐阶段:截止至2025年12月4日17:00.各初审单位需对申报单位资格、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严格审核,确认推荐后上传正式推荐文件及带二维码的项目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件)。
形式审查与评审阶段:省科技厅以网上填报材料为依据开展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立项公示阶段:评审结束后,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立项文件。
提示:各申报单位与初审单位需加强沟通配合,确保申报流程顺畅;项目实行限项推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核心申报条件:资质、资金、团队三重把关
(一)申报单位要求
须为辽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相应科研团队、能力及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鼓励联合省内外优势力量申报,需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及经费分配(含财政与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覆盖项目周期。
企业牵头申报需满足自筹资金要求:总预算中自筹资金不低于70%;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前沿探索项目”无自筹要求,“重点/重大项目”自筹不低于70%。
限项规定:同一企业年度仅能申报1项100万元(含)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100万元(含)以上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点/重大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为项目核心思路提出者及实际主持研究者,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期内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团队青年人才占比: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骨干成员(团队前4人)占比不低于50%,鼓励青年人才挑大梁。
限项规定: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有100万元(含)以上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科技计划未明确结果的,不得牵头申报;重大战略研究等特定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与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2个。
(三)诚信与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无惩戒期内严重失信记录。
需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落实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要求。
购置大型科学仪器需说明必要性,遵守查重评议及开放共享规定,鼓励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
四、资助政策:定额资助 分级支持
项目实行定额资助方式,根据项目类型明确资助强度,为不同阶段创新提供精准支持:
项目类型 | 单项资助强度 | 实施周期 |
|---|---|---|
前沿探索项目 | 30万元 | 2-3年(2026年1月1日起) |
重点项目 | 100万元 | 2-3年(2026年1月1日起) |
重大项目 | 300万元 | 2-3年(2026年1月1日起) |
各申报单位可登录指定平台查阅项目指南附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与审核推荐工作。本次申报将为辽宁未来产业培育创新动能,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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