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南省相关政策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启动 2024 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旨在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支持方向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县市区依托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研发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市州内择优立项,优先支持县市项目。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 2023 年省科技厅认定的省创新联合体,围绕研发任务牵头开展联合研发,聚焦产业链 1-2 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与转化。
二、项目组织要求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由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龙头企业牵头申报,内容需包括建设研发机构的必要性、基础条件、具体设计(目标、任务、进度)及预计效益。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由市州科技局组织省创新联合体,以牵头企业为申报主体(参与单位不超过 4 个),内容需明确关键技术研发的必要性、技术路线、产出成果及转化前景,需附创新联合体实施方案等材料。
三、申报核心条件
限额与经费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每县市区限报 2 项,单项经费不超过 80 万元;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联合体限报 2 项,单项经费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单位资质
区域类项目申报单位需为湘内法人,且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3 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未结题的引导资金项目承担单位 / 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类新项目。
其他要求
项目实施期 2 年,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额度的 2 倍;
经费预算按《湖南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四、申报与推荐流程
申报方式:通过湖南省科技厅官网登录 “湖南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无需纸质材料)。
推荐程序: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县市)由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推荐;
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当地科技、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推荐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2024 年 4 月 30 日 - 5 月 17 日
系统推荐截止:2024 年 5 月 19 日 17:00
推荐文件邮寄截止:2024 年 5 月 20 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0731-88988610
成果转化处:0731-88988515
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799 等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 1414 室(邮编 4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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