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月 11 日电(记者魏玉坤、王悦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 号),旨在构建适配新能源发电特性、分布格局与经营现状的市场报价机制,通过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升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 “双碳” 目标实现注入政策动力。
核心突破:放开报价限制 允许多场站集中申报
作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与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的关键举措,该通知在坚守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不新增经营主体的前提下,实现多项机制创新。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核心是逐步放开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报价限制,首次明确允许多个新能源发电场站在同一固定场所集中提交报价信息,同时细化了集中报价的适用条件、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通过强化报价行为监测与全流程监管,推动新能源发电更灵活地参与市场交易,破解以往分散报价效率偏低、议价能力不足等难题。
明确边界:规模设限 + 备案管理 坚守三大核心原则
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与平稳运行,通知划定了清晰的政策边界。在规模管控方面,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省(区、市)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避免单一主体过度集中市场份额。在管理模式上,集中报价实行 “申请 — 公示 — 备案” 全流程管理,确保操作透明可追溯。
尤为关键的是,政策明确坚守三大核心原则: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独立市场地位,不调整现有调度管理关系,不变更交易结算流程,既释放市场化改革活力,又保障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的稳定性。同时,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将充分发挥自律监管作用,强化对新能源企业集中报价行为的社会监督,筑牢市场公平底线。
落地保障:分层推进 + 动态修订 加快统一市场建设
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国家能源局将牵头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市场主体准确理解规则要求;二是指导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细化操作流程与监管措施;三是强化集中报价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及时查处违规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考虑到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与电力市场建设的动态需求,两部门明确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根据行业新形势、新要求动态修订通知内容,持续健全电力市场政策体系。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打通新能源入市交易的堵点,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为风电、光伏等集中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迈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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