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 12 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 2030 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核心方式,通过强化可靠替代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支撑。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能源发展从 “单兵作战” 的规模化扩张阶段,迈入系统性、协同性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政策出台背景:规模跃升下的转型迫切性
我国新能源产业已取得历史性成就,规模化发展基础坚实。截至 2025 年 9 月,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 17.08 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 46%;今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 1.73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22.3%,成为能源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规模快速扩张,新能源发展面临的结构性挑战日益凸显。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指出,过去 “单兵突进、分散布局” 的开发模式,虽有效扩大了产业规模,但也暴露源网协调不足、与负荷中心错位、系统调节资源滞后等问题。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其装机容量已达 5.1 亿千瓦,是 2020 年底的 6 倍多,爆发式增长对传统配电网的规划设计与运行控制形成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聚焦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核心痛点,提出集成融合发展路径,成为破解发展瓶颈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核心布局:三维集成构建 “系统最优” 新范式
《指导意见》围绕四大方向推出 14 项具体举措,通过 “左右、上下、前后” 三个维度的集成融合,推动新能源发展从 “局部最优” 迈向 “系统最优”,打破传统发展壁垒。
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强化能源供给协同
重点推进多能源品种互补的 “左右集成”,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通过统筹风光储氢等多能源形态协同开发,提升新能源出力稳定性,缓解系统消纳压力,同时强化源网荷储一体化规划,推动新能源开发与电网建设精准匹配,解决供需错位问题。
多产业协同发展,拓宽融合应用场景
作为政策核心发力点,这一方向聚焦 “上下集成” 与 “前后集成”,构建产业融合生态:
产业链 “以绿制绿”: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绿电应用水平,推动产业空间集聚,支持建设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
传统产业升级:以新能源资源分布引导生产力与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推动传统产业通过工艺改进、储能配置、绿色设计等方式扩大新能源利用,构建适配新能源特性的产业用能体系。
新兴产业互促: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实现电力、算力双网融合,助力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
多元化非电利用,挖掘能源消费潜力
拓展新能源应用边界,推动其在非电领域的规模化利用,丰富消费场景,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消纳空间,形成 “生产 - 消费” 闭环。
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发展制度环境
从项目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提供支撑,包括优化集成融合项目投资开发管理,完善电力调度与市场交易认证机制,为政策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推进:项目落地与机制完善双轮驱动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支持各地有序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在投资开发管理方面给予针对性支持。同时,持续优化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推动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助力我国能源结构深度调整与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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