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9 月 29 日晚间,国新能源(SH 600617)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核心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关键文件。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股价为 2.94 元,市值达 57 亿元。
此次议案的提出,与 2023 年修订的《公司法》及监管层相关部署直接呼应。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按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由其行使监事会职权,无需再设监事会或监事。证监会亦于 2024 年底发布配套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监事会取消及审计委员会设置的调整,国新能源此次审议相关议案正是对这一监管要求的积极响应。
从行业实践来看,国新能源的这一举措并非个例。此前联科科技、*ST 中利等 A 股公司已率先取消监事会,将相关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地国资企业也已跟进实施类似调整,被视为国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探索。根据已有的改革案例,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将承担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核心职责,且委员会成员需以独立董事为主,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保障监督职能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作为山西省内重要的能源企业,国新能源主营业务聚焦燃气产业链,2024 年营业收入中商业板块占比高达 98.1%。其旗下拥有燃气销售、长输管网、城市燃气等多个核心子公司,正推进 “全省一张网” 建设及生物质能源等新业务布局。此次公司治理调整,预计将通过优化监督机制提升决策效率,为其在燃气主业深耕、省外市场拓展及新能源业务创新等领域的发展提供治理保障。
公告未披露议案后续的股东大会审议安排,截至发稿,公司尚未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具体组建方案。市场将持续关注该议案的表决进展及后续治理机制的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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