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上海新能源上网电量将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通过 17 条具体措施构建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政策试行至 2026 年底。这一改革标志着上海新能源电力从 “标杆电价” 时代全面迈入 “市场定价” 新阶段。
核心举措:三方面构建市场化体系
《通知》围绕 “价格形成、结算机制、协作保障” 三大维度,形成系统性改革方案:
1.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电量全入市: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全部上网电量,均需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确定价格,不再执行政府核定的标杆电价或指导价。
交易方式多元:支持新能源企业通过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绿电交易等多种方式参与竞争,鼓励与用户侧直接签订购电合同,探索 “风光储氢” 一体化项目的打包交易模式。
优先消纳保障:明确新能源电量在电力市场中的优先交易地位,电网企业需全额收购符合规划的新能源发电量,确保市场化交易不影响消纳能力。
2. 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偏差结算优化: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特点,设置合理的偏差考核阈值,超过阈值的部分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激励企业提升预测精度与储能配置。
辅助服务补偿:新能源项目参与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可按市场规则获得收益;鼓励配备储能的项目通过提供容量备用服务获取额外补偿。
绿证与电价联动:探索绿证交易与电力市场价格的衔接机制,支持新能源企业通过出售绿证实现收益补充,增强项目投资回报稳定性。
3. 完善市场跟踪与部门协作机制
动态监测评估:建立新能源市场交易数据监测平台,定期分析电价走势、交易规模、消纳情况等,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跨部门协同:由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国网上海电力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交易中出现的技术壁垒、结算争议等问题。
过渡期保障:对 2025 年前已投产的新能源项目,设置 6 个月过渡期,期间可自主选择按原政策执行或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确保平稳过渡。
改革意义:激活市场活力,助力 “双碳” 目标
此次改革是上海落实国家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举措,将从三方面推动行业发展:
提升公平性:通过市场竞争打破价格壁垒,让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新能源项目在同一规则下参与交易,倒逼企业提升效率。
增强可持续性:市场化定价能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变化,缓解传统补贴模式下的财政压力,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新能源投资。
服务低碳转型:结合上海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先行区的定位,新能源全面入市将加速绿电在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的替代,为 “双碳” 目标落地提供支撑。
据了解,《通知》全文可通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查询,相关部门将在试行期间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动态优化政策细节,确保改革成效惠及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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