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月 23 日消息 9 月 10 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顺丰提供的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义务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事引起了全国消费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对此,顺丰 9 月 23 日在其官网发表声明,做出正式回应,表示顺丰会在 9 月 29 日下架“签收确认”增值服务产品。
顺丰此前对浙江消保委点名一事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根据顺丰官方对“签收确认”服务的介绍:“‘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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