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第三届“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华法治文明”为核心主题,汇聚法学界顶尖智慧,系统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与理论,深入探讨中华法治文明的原创性范畴提炼路径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道,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坚实法学智慧。
本次论坛由学界权威力量共同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雷磊,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分别发表致辞,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勤华、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公丕祥领衔作主旨演讲。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40余名法学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展开深度学术研讨。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承办,为深化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论的对话搭建了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
贲国栋在致辞中着重强调了中华法治文明的时代价值。他指出,中华法治文明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根基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文化源头,其内涵精髓与当代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关键所在。在当前法学研究立足中国实际、彰显民族特色的时代背景下,系统梳理中华法治文明的核心要义,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法治范畴,对于打破西方法学范式束缚、确立中国法学主体性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他期待与会专家通过思想碰撞,为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突破性理论成果。
主旨演讲环节,专家学者围绕“中华法治文明”的核心命题展开深度阐释,提出诸多创新性观点。何勤华教授聚焦“中华法律文化”“中华法律文明”与“中华法系”三大核心概念,进行了精准辨析与界定。他提出,中华法律文化形成时间最早、涵盖范围最广,是中华法治文明的基础载体;中华法律文明则是国家与阶级出现后形成的更高层级文明形态;而中华法系作为二者的精华浓缩与重要支撑,集中体现了中华法治文明的制度智慧。在此基础上,他提炼出“民惟邦本”“缘法而治”等十大可当代弘扬的中华法律文化核心元素,并特别强调,真正成熟的“法治文明”,其核心要义在于法律对包括最高权力在内的一切权力形成有效约束,这一观点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参照。
公丕祥教授从文明传承与时代创新的双重维度解读中华法治文明的特质。他指出,中华法治文明不仅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宝贵财富,更是中华文明5000多年历史演进中一脉相承的核心构成要素,其最鲜明的特质在于形成了法律与道德相融共生的伦理法律价值体系。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第二个结合”要求,他深入解析了“天人合一”“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等传统法治理念的当代内涵,强调中华法治文明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道德教化引领”的伦理精神,不仅为中国特色法治道路提供了文化滋养,更向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独具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
论坛研讨环节,专家学者围绕“中华法治文明的内涵特征、历史定位与时代转型”“中华法治文明对世界法治文明的独特贡献”“自主法治发展体系的理论框架构建”等关键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华法治文明历经千年积淀形成的“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等智慧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后,可成为当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而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两个结合”原则,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法治实践、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融合,实现从“跟着讲”到“自己讲”的历史性跨越。
此次论坛的举办,不仅为法学界搭建了中华法治文明研究的高端交流平台,更在理论层面取得重要突破:明确了原创性范畴提炼的核心路径,夯实了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文化根基,为构建中国自主法治发展体系提供了坚实理论支撑。参会专家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中华法治文明研究,推动传统法治智慧与现代治理实践的精准对接,让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在新时代绽放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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