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故宫高精度书画数字库让千年笔墨 “触手可及”,当敦煌壁画的 AI 复原让褪色飞天重现光彩,当兵马俑坑的 VR 全景漫游让观众 “穿越” 回秦代军阵 —— 这些跨越时空的文明对话,不仅是文化自信的生动表达,更印证着我国数字文化原创能力与传播能力的持续跃升。
文化的繁荣离不开原创的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孕育催生一批深入人心的时代经典,构筑中华文化的新高峰。” 在数字技术重塑文化生态的今天,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进入新阶段。新征程上,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和传播能力,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支撑。
一、坚守文化根脉:筑牢数字原创的 “精神底色”
数字文化的蓬勃生长,始终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留下的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的精神标识,更是数字创作的 “源头活水”。从三星堆 “青铜神树” 的高精度建模,到《千里江山图》的动态数字化呈现,每一项成功的数字文化实践,都以文化根脉为核心,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对话。
数字时代的文化原创,核心使命之一是通过技术手段 “激活” 文化基因,赋予传统文化新的阐释空间与体验场景。扬州 “创世山海经” 数字艺术展,通过解码《山海经》中的神话元素,构建沉浸式互动场景,让观众与上古神兽 “对话”;陕西历史博物馆 “壁画那边是唐朝” VR 项目,以虚拟技术还原唐代壁画中的生活场景,让观众 “走进” 壁画感受盛唐气象。这些案例证明:有深度、有温度的数字文化作品,必然是对文化根脉的深度挖掘与创造性转化。
因此,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首要在于坚守文化主体性。既要 “学古不泥古”,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审美理念与价值观念,将其转化为数字创作的精神内核;也要 “破法不悖法”,让数字技术成为文化传承的 “赋能工具” 而非 “替代主角”,在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 “正” 的基础上,创数字技术应用之 “新”,让中华文明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二、推动科技赋能:激发数字原创的 “技术活力”
数字技术不仅是文化传播的载体,更是重塑文化创作思维、拓展文化表达边界的核心力量。从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博物馆用三维复原技术重现汉代礼制,到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以虚幻引擎呈现中国山水与神话美学,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正在创造全新的艺术表达形式与文化体验场景。
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打通 “创作 — 呈现 — 传播” 全链条:
创作环节:加快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工具,如智能编剧系统、数字人情感计算引擎、影视游戏实时渲染工具,同时加大文化领域算力支持,降低原创门槛、提升开发效率;
表现环节:突破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等技术瓶颈,提升数字文化作品的场景化、互动化呈现效果,让传统文化从 “静态展示” 变为 “动态体验”;
传播环节:运用大数据精准定位受众需求,实现原创内容的个性化推送;依托区块链技术建立数字文化版权保护与原创认定体系,明确 AI 创作的版权归属,为原创活力保驾护航。
只有让数智技术与文化创意 “双向奔赴”,才能让数字文化作品既具 “科技感”,又有 “文化味”,真正实现守正出新、活力奔涌。
三、促进跨界融合:提升数字原创的 “综合效能”
数字文化原创能力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文化领域自身的创新,更在于其作为 “纽带”,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深度融合,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 “一子落而全盘活” 的作用。
从产业维度看,“文化为魂、科技为翼” 的融合模式,催生了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艺术等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2024 年中国文化贸易总额达 1.4 万亿元,其中网络视听等数智化文化贸易占比达 25.8%,规模超 3700 亿元,印证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强劲动能。从社会维度看,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的建设提速,非遗数字化存档与展示的普及,让数字文化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提升数字文化原创效能,需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协同发展:
构建 IP 工业化体系,利用大数据建立 IP 价值评估模型,打造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审美的国潮 IP 矩阵;
探索 “非遗 + 文旅”“数字 + 体育”“文化 + 工业” 等跨界业态,以文化创意为传统行业提质增效;
优化创新生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数字化市场体系,为原创主体提供公平竞争、持续成长的环境。
四、拓展国际传播:彰显数字原创的 “全球价值”
数字技术为中华文化 “走出去” 开辟了新路径,让优秀数字文化原创作品得以跨越语言与地域壁垒,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与国际话语权。近年来,我国数字文化出海已从 “单一产品出口” 升级为 “全生态输出”:2021-2023 年,中国文化类 App 海外下载量稳居全球第二,出海营收占全球近 39%;2025 年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 159.09 亿元全球票房跻身影史前五,其 IP 衍生品凭借东方美学设计风靡国际市场,展现出中国数字文化的全球竞争力。
让数字文化原创作品 “走出去” 并 “走进去”,需把握两个核心:一是 “挖深本土”,深入提炼中华文化中具有人类共同价值的元素(如 “和合共生”“天下大同”),构建全球观众能共鸣的文化叙事;二是 “开放包容”,搭建多层次国际交流平台 —— 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参与国际展会、艺术节,与 “一带一路” 共建国家联合开发原创项目,引进国外优秀创作人才与理念,丰富我国数字文化原创生态。同时,加强国际版权合作,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企业,让中国原创 IP 在世界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与影响力。
数字时代为文化原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坚守文化根脉以立本,拥抱数字科技以赋能,推动跨界融合以增效,拓展国际传播以增值 —— 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数字文化原创能力与传播能力,让中华文化在数字浪潮中绽放新的辉煌,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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