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信息技术高速迭代,互联网医院已成为传统就医模式的重要补充,在便捷群众就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新形势下如何规范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10 月 22 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河南已正式出台全省首个针对互联网医院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 ——《互联网医院建设规范》,为省内互联网医院发展划定 “硬规矩”、立下 “新标尺”。
据了解,该《规范》由河南省人民医院牵头,联合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多家省内顶尖医疗机构共同编制。编制过程中,工作组深入调研省、市、县各级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的实际需求与运行现状,严格遵循 “规范性、适用性、先进性” 三大原则,以国家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管理办法及互联网医院执业评审细则为依据,结合河南医疗机构发展实际,重点聚焦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架构、功能设计、网络建设等核心环节,确保规范既符合国家要求,又能切实解决本地实践问题。
《规范》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 “生存根基” 与 “运行边界”: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搭建专属信息系统,提供线上诊疗服务;需具备独立工作场所与专门服务电话,且诊疗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从源头杜绝 “无实体支撑” 的违规诊疗行为。同时,在人员配置上,互联网医院除需结合实体机构专业设置,按规定配备医师、护士、药师等临床人员外,还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电子病历管理及药品质量安全与供应储备,全方位保障服务专业性与安全性。
针对线上诊疗全流程,《规范》也划定了清晰的 “操作指南”:医务人员与患者需分别完成实名注册,参保患者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完成身份认证;诊疗服务由患者主动发起请求,医务人员接诊后需规范书写电子病历,开具电子处方及检查、检验申请单,且电子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患者线上诊疗的电子病历需与线下格式保持一致,诊疗过程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需全程留痕、可追溯,病历保存时间不少于 15 年;同时,需严格管理患者病历等隐私信息,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为确保《规范》落地见效,《规范》明确要求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及医务人员的真实性、诊疗行为的合规性、药品处方的合理性、诊疗过程的规范性等进行实时监管与动态预警,通过 “技术 + 制度” 双重保障,推动河南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更安全的线上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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