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7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引发关注:某互联网大厂业务发展经理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流量扶持、调整合作比例等帮助,非法收受财物达 600 余万元,最终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此案作为最高法发布的 12 件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之一,直指互联网行业 “小权力、大腐败” 现象,为新兴领域企业内部廉洁治理敲响警钟。
案情:借 “流量调控” 谋利,四年受贿超 614 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间,被告人刘某在某互联网公司担任业务发展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合作对接、流量调配等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张某在 “调整换量比例、恢复换量合作、提供流量扶持” 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行贿款 600 余万元;
为陈某在 “下架违规竞品、APP 上架审核、流量扶持” 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行贿款 14 万元。
2023 年 1 月,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157 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综合其自首、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4 万元,同时追缴剩余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特点:互联网贪腐呈现 “小权力、大腐败” 新形态
最高法在案例解读中指出,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受贿已呈现与传统腐败不同的新特点:
“小权力” 撬动 “大利益”:受贿者未必是高层管理人员,而是业务流程中掌握具体审批、操作权限的普通员工,如本案中负责流量调配的业务经理,其权限虽 “小”,却能直接影响合作方的商业利益;
腐败形式与技术深度绑定:行贿人谋求的利益不再局限于传统金钱往来,而是与互联网业务特性紧密结合,如 “流量扶持”“竞品下架”“审核加速” 等,这些基于平台规则的操作调整,直接关系合作方的市场竞争力;
流程漏洞暗藏风险:互联网业务的线上化、模块化特点,使得审批链条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贪腐突破口,需警惕 “分段式”“隐蔽化” 的权力寻租。
意义:司法严惩警示新兴领域廉洁从业
此案的判决释放出明确信号:无论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均会受到法律严惩。最高法强调,此案的处理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对 “新兴领域犯罪严惩不贷” 的态度,更对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 即使是基层岗位的 “微权力”,也不能成为贪腐的工具。
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此案也为内部治理提供了镜鉴:需针对业务流程中的权限设置、操作留痕、监督机制等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技术手段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员工廉洁教育,从源头防范 “小权力” 滋生 “大腐败”。
作为最高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典型案例,此案既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也为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划定了法律红线,推动形成 “廉洁从业、合规经营” 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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