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以 “现场 + 通讯”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基于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传递长期发展信心,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
(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80 元 / 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 股(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9 月 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普通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至 3.000 万元(含本数),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为 25.00 元 / 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5.00 元 / 股(含本数)调整为 24.80 元 / 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第二期股份回购。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合理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保障本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4.80 元 / 股(含本数)调整为 35.00 元 / 股(含本数)。该调整后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按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 / 股及回购资金总额区间(1.500 万元 - 3.000 万元)测算,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68.309.120 股为基础,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 428.571 股,上限约为 857.142 股。最终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属于对回购方案的适时优化,旨在保障回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研发投入、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公司上市条件,不会影响上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调整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等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
(三)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以 “现场 + 通讯”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结合市场动态及经营实际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传递发展信心,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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