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作为 B 站(Bilibili)的运营主体,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上海宽娱”)的版权维权行动再添新案。据天眼查 APP 最新开庭公告显示,上海宽娱以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为由,将深圳鸿午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深圳鸿午”)诉至法院,该案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5)粤 0192 民初 22529 号。
从双方主体背景来看,此次诉讼并非 “小体量纠纷”:上海宽娱作为国内视频内容生态的核心玩家,其版权布局覆盖番剧、国创、纪录片、影视综艺等多元内容,而被告深圳鸿午成立于 2018 年,主营业务涵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络营销系统搭建及广告业务,其 “互联网信息服务” 与 “增值电信业务” 资质,意味着其业务可能涉及内容传播或平台运营,与上海宽娱的版权权益存在潜在交集。不过截至目前,双方尚未披露此次侵权纠纷的具体细节,如涉嫌侵权的作品类型、传播渠道及侵权规模等核心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仅是上海宽娱版权维权矩阵的 “冰山一角”。数据显示,近一年内以上海宽娱为当事人的开庭公告多达 802 则,其中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以 435 则占据绝对主导,占比超 5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分别以 166 则、52 则紧随其后。这一组数据直观反映出,上海宽娱正以高频次诉讼构建版权保护防线,而 “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则是其维权的核心领域。
从行业逻辑来看,上海宽娱的密集维权具有鲜明的必然性。作为 UGC(用户生成内容)与 PGC(专业生成内容)并存的平台,B 站既需保护自身采购的独家版权内容(如热门番剧、影视 IP),也要应对用户上传内容可能引发的侵权风险 —— 此前上海宽娱曾因 “未及时制止平台用户上传侵权剧集” 被诉并赔偿 50 万元,该案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明确了 “平台对已知侵权用户负有更高注意义务” 的司法原则。此次主动以原告身份起诉,既是对自身版权资产的正向保护,也是对过往 “被动应诉” 经验的策略升级。
从司法实践来看,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专注于互联网纠纷审理的专业法院,在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其判决往往对行业具有风向标意义。结合类似案例的裁判逻辑,法院或将重点核查三大核心问题:一是上海宽娱是否对涉案作品享有合法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是深圳鸿午是否实施了 “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作品” 的侵权行为;三是若构成侵权,侵权范围、持续时间及赔偿金额如何界定。
截至发稿,深圳鸿午尚未就此次诉讼作出回应。市场关注该案后续进展的同时,也将其视为观察国内视频平台版权保护力度的重要窗口 —— 在内容同质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版权已成为平台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组成,而上海宽娱的持续维权,或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行业形成 “尊重版权、打击侵权” 的共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每日科技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