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58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兴市监处罚〔2023〕1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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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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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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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70011480X9 |
工商注册号 |
11011500042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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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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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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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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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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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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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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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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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经调查,不合格的产品名称:室内消火栓,商标:三辉(图形),规格型号:SN65,进货数量50只,抽样数量2只,库存数量48只已做销毁处理,进货价38元/只,销售价40元/只,货值金额共计2000元,违法所得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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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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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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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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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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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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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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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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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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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3-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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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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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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