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中国 RoHS)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 2027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这一标准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在电器电子产品环保管控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行业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环保底线进一步筑牢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电器电子产品的产量与保有量均十分惊人。2025 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达 5.63 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为 1.66 亿台。而在居民保有量方面,空调有 7.8 亿台、彩色电视机 5.5 亿台、电冰箱 5.3 亿台、洗衣机 5.02 亿台、电热水器 4.6 亿台。这些电器电子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指出:“从使用环节来看,人们日常频繁接触各类电器电子产品,若不对其中有害物质加以控制,使用者的健康可能面临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而言,有害物质若未得到有效控制,在集中处置时,其浓度增加可能导致土壤和水源污染。” 因此,遵循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从设计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强调:“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是产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与‘红线’。” 近年来,我国已在多个领域发布并实施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如快递包装、乐器、家具和涂料等产品,对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严格限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方面,工信部持续发力。2016 年,工信部联合 8 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随后陆续推出一系列细化配套举措,严格把控有害物质源头。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 12 类产品的生产或进口企业,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开展合格评定。截至 2025 年 7 月,已有 1400 多家企业的 3 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管控标准清晰明确
“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限量、标识、检测三方面明确了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王鹏表示。
在限量要求上,针对铅、汞、镉、六价铬 4 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 6 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明确提出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强制性限值要求,这将有力约束相关生产企业,推动整个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标识要求方面,通过规定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内容,实现有害物质管控结果的可追溯与可核查。企业利用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便捷、全面、精准地获取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检测要求上,标准中规定的 10 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这不仅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还有助于巩固和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现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主要依据 2011 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该标准对铅、汞、多溴联苯等 6 种有害物质进行管控。随着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进程加速,为满足消费者对绿色环保电器电子产品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国际社会对有害物质管控日益严格,以及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工艺绿色化水平的不断提高,2024 年 6 月,相关部门对现行推荐性标准进行修订,新增 4 种有害物质。此次由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标准,延续了对 10 种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实现了平稳过渡与无缝衔接。
鉴于电器电子产品种类繁杂、数量庞大,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其分为两类,并提出不同管控要求。I 类产品为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主要涵盖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手机以及电话机 12 大类产品。王鹏介绍,I 类产品是管控重点,这类产品所含 10 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要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进行分类处理。Ⅱ 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同样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多维度协同推进实施
据悉,此次标准将在发布 2 年后正式实施,即 2027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给予企业 1 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也就是说,2028 年 8 月 1 日前库存产品仍可销售,2028 年 8 月 1 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禁止销售。
对于新国标,部分相关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充分利用标准实施过渡期,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积极开展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通过自建检测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提升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
工信部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契机,从监管强化、技术创新、政策配套及公共服务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在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方面,将开展宣贯活动,让相关生产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标准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以标准实施为核心,联合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 “生产企业自查 — 第三方机构检测 — 政府随机抽查” 的闭环监管模式。同时,研究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升级也是重点工作之一。针对管控物质替代需求,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资源,发布技术案例与指南,并通过培训、宣贯等方式,将无害材料与工艺推广至中小企业,缩小企业间合规水平差距。推动整机、零部件、原材料等企业建立健全有害物质合规管理体系,引导产业链协同升级,促进上下游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协作机制,实现从 “原材料 — 零部件 — 整机” 的全链条绿色化管控。
政策配套与社会共治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动态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根据管控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扩大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范围。完善合格评定制度,细化实施规则,规范实施流程。加强管控工作宣传,畅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渠道,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在提升有害物质管控国际化水平上,一方面,密切跟踪欧、美、日、韩等经济体 RoHS 管控动态,借鉴先进做法,推动我国管控要求与国际主要管控要求协调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参与 RoHS 管控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修订,输出我国先进管控经验和标准化成果,提升国际话语权。
王玉环表示,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予以处罚,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符合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标准实施应用效果,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研究标准改进完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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