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征集活动座谈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介绍了征集活动的背景和安排。
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等地方同志分别介绍浦阳江、石梁溪、马踏湖、茅洲河、华阳湖等河湖,台州湾、套子湾、大鹏湾等海湾保护治理前后变化成效。
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河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海湾“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建设美丽中国好经验好做法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群众身边的优质生态产品。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征集和推广宣传活动,有利于指导深化流域环境和海洋环境治理,为各地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供借鉴。美丽河湖案例需要具备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基本条件,美丽海湾案例需要具备稳定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基本条件。
自2020年起,生态环境部每年将组织一次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征集活动。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征集情况,请社会公众进行评议投票,根据公众评议投票结果和专家评议,择优选择作为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并对外公开。
生态环境部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已入选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的河湖、海湾如果不能持续满足基本条件,例如出现河湖断流干涸、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情况,海湾自然岸线减少、典型生态系统退化、水环境恶化等情况,则退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退出情况将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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