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月 30 日消息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北京市交管局 3 月 30 日晨发布消息,从 30 日起,北京市将实施 “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
学法减分”主要有 3 种减分途径: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北京市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交管部门表示,有 7 种情况下,驾驶人不能申请 “学法减分”。分别是:
1.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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